中秋烤肉:噶噶補肉派對組(已完售)
Beef & Pork Barbecue Pack

廚佛瑞德Fred推薦~71折優惠,每組現省$449!
活動期間:111/7/18~9/11,數量有限售完為止

2022年中秋限定限量,大人風味烤肉組!

獨家研發《金車噶瑪蘭×湯瑪仕肉舖》聯名款噶瑪蘭威士忌牛排,搭配口味道地的日式醬漬梅花豚,以及帶有微微酒香的酒釀味噌梅花豚燒肉片,恍然間還以為身在日本當地居酒屋享受放鬆的微醺時光!

醃肉雖然美味,不過一口接一口,嘴裡的滋味有點太豐沛,這時候可以換個口味。組合才有的極品鮮蝦豚肉串捲和未經調味的盤克夏黑豚骰子豬排穿插其中,整體層次更多變!

醬料瓶罐不必多,肉品組合帶了就走,『噶噶補肉派對組』等您來嘗鮮。

※以250g~350g/人計算,約適合4~5人食用(每人食量不同,僅供參考)

※2022/9/11前,凡冷凍商品單筆消費滿2500(折扣後不含運),即贈【美國頂級黃金骰子牛排(穀飼)(200g±5%)x1】,數量有限、贈完為止

※禁止酒駕。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30天內消費滿3000;不含運費,即可升級VIP

原  價 $ 1548元
特  價 $ 1099元
包裝規格 每組肉品總重約1.5公斤

▼原產地

牛肉產地:美國

豬肉產地:台灣

醃製肉品製作產地:台灣

▼商品成分

噶瑪蘭威士忌牛排(美國Prime)(穀飼):美國牛肉、噶瑪蘭珍選No.1單一麥芽威士忌、黃芥末醬〔蒸餾醋、芥末籽、水、鹽、薑黃、天然香料與香辛料(紅辣椒)〕、釀造醬油、蕃茄醬〔蕃茄、水、糖、食鹽、醋、香辛料(白胡椒、肉桂、紅辣椒、薑、丁香、肉豆蔻、芥末、月桂葉、眾香子)〕、黑糖、李派林烏斯特醬汁(蒸餾醋、糖蜜、糖、水、鹽、洋蔥、鯷魚、大蒜、丁香、羅望子萃取物、天然香料、辣椒萃取物)、蒜粒、黑胡椒、海鹽
※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鯷魚、黃豆、小麥,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極品鮮蝦豚肉串捲:豬肉、草蝦、培根〔豬五花肉片、水、食鹽、糖、麥芽糊精、葡萄糖、調味劑(胺基乙酸、味精、DL-蘋果酸、5'-次黃嘌呤乾磷酸二鈉)、醋酸鈉(無水)、結著劑(焦磷酸鈉、多磷酸鈉)、脂肪酸蔗糖脂、抗氧化劑(異抗壞血酸鈉)、香料、保色劑(亞硝酸鈉、硝酸鉀)、氫氧化鈣〕

國寶級盤克夏黑豚骰子豬排:豬肉

日式醬漬梅花豚燒肉片:台灣豬肉、釀造醬油、糖、米霖(水、糯米、蓬萊米) 、果糖、蘋果汁、洋蔥、水、紅麴醬〔水、糯米、紅麴、米霖(水、糯米、蓬萊米)、糖、鹽、酵母抽出物〕、釀造米酢、鹽、大蒜、釀造酒精、柴魚濃縮汁、酵母抽出物、玉米糖膠(黏稠劑)、迷迭香抽出物
※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魚類、麩質穀物類及大豆類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酒釀味噌梅花豚燒肉片:台灣豬肉、米味噌(非基因改造黃豆、蓬萊米、鹽、釀造酒精)、甜酒釀(糯米、水)、米霖(糯米、米麴、果糖、水、釀造酢、鹽)、水

*商品皆以原物料直接切割,圖片僅供參考,每批商品油花可能會有所差異,如可接受再請下單訂購。(如有任何疑慮請先與我們連繫確認)

▼保存期限

威士忌牛排、日式醬漬梅花豚、酒釀味噌梅花豚:冷凍-18℃以下可保存1年

鮮蝦豚肉串捲:冷凍-18℃以下可保存18個月

骰子豬排:冷凍-18℃以下可保存300天

▼保存方式

請置於冷凍-18℃保存

▼解凍方式

請先將預備要料理之產品,在未拆封前,置於冰箱冷藏室自然解凍 

*如未食用完畢之解凍產品,請使用保鮮袋或保鮮盒放置於冷藏室,最長可保存不超過24小時

*勿將產品反覆回溫、冷凍以免影響品質,產品開封後請一次食用完畢,以免因儲存不當而影響品質

▼食品業者資訊

廠商名稱:湯瑪仕肉舖

廠商電話:+886229323807

廠商地址: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176巷17號1樓

廠商統編:16299435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16299435-00001-8

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國泰產險156字第07PD03923號

▼注意事項

1. 圖片僅供參考,商品內容物以實際收到商品為主。

2. 商品若於送達時即有損壞,請拍照存證並立即與我們聯繫。

▼退換貨須知

基於食品安全衛生考量,生鮮易腐敗商品依法已排除適用七天鑑賞期,恕無法退換貨。當您收到商品後,請立即確認商品品項及數量是否正確,若收到商品與訂單內容不符,或商品本身有瑕疵(舉凡:運送途中損壞、商品解凍),請您立即拍照存證,並請於收到商品後一天內,備妥您的訂單編號或訂購人相關資料,與我們聯繫,我們會立即為您處理退換貨事宜。

※退換貨處理期間,請留存發票並保持商品整體完整,需要冷凍保存之商品務必置於冷凍庫保存,若商品已拆封,或是因消費者對商品的不當處理及保存方式錯誤而造成商品損壞變質,則本公司將有保留退換貨的權利。

▼消費者權益說明

定型化契約解釋原則: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消費者之解釋。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